(国联水产)国联水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8月12日 7:29:09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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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公告日期:2020-08-12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且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东大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现场表决结果为准。
第六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为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的信息公司。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大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第三章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第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交易日召开。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
第十二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一)创业板的投票代码为“35+证券代码的后四位”,公司证券代码为“300094”,则投票代码为“350094”;(二)公司投票简称为“国联投票”。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第十三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九点十五分(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三点整(15:00)。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五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六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第五章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第十九条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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