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葡股份:实控人尹兵承诺1个月内化解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担保
8月12日晚间,通葡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通葡股份在公告中披露,2017年5月18日,实际控制人尹兵向魏爱民借款5,000万元,2017年6月2日,第一大股东吉祥嘉德向义源铜业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
2018年3月(具体时间不详),实际控制人尹兵向公司时任董事长何为民、财务总监孟祥春介绍义源铜业可以向通葡股份提供3,000万元免息借款,但是前提条件是对尹兵欠魏爱民、吉祥嘉德对义源铜业原有债务担保,同时对吉祥嘉德再次向义源铜业借款2,000万元借款进行担保。
2018年3月(具体时间不详),经董事、实际控制人尹兵与时任董事长何为民、财务总监孟祥春商量,由于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司可以借款低成本的发展资金,尹兵、吉祥嘉德未来偿还上借款风险不大,通过担保换取低成本资金,应该有利于公司发展。
2018年3月13日,公司在与义源铜业签署了没有利息的《借款协议》;2018年3月19日,吉祥嘉德、公司、义源铜业签订《借款协议》,吉祥嘉德向义源铜业借款2,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
2018年8月9日,义源铜业与吉祥嘉德、公司、尹兵签署《还款协议》,公司对吉祥嘉德3,000万元(2017年所借)借款承担担保义务。
2018年12月6日,尹兵、公司、魏爱民签订《共同还款协议》,公司对尹兵欠魏爱民剩余债务3,000万元提供担保。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尚有本息1,300万元担保尚未解除。
因此,尹兵、何为民、财务总监孟祥春决策后,由于对规范运作认识不足,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没有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了违规担保。
公司在2018年定期报告中对义源铜业3,000万元借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了会计核算。
2019年,公司陆续归还了上述借款,每笔借款归款后均进行了会计处理,转销了其他应付款——义源铜业的金额。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告还提到,吉祥嘉德、大东工贸签署《补充协议书》约定,大东工贸要求吉祥嘉德提供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借款补充担保。
由于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认识不足,公司财务总监孟祥春在没有经过相关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担保。
吉祥嘉德、大东工贸知晓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无真实交易背景、公司未履行担保决策程序,损害了公司利益。
同时,公司财务总监孟祥春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认识不足的情况下违规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由于违规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系违规开具、不具有交易背景,且系担保行为,公司在2018年末、2019年末不具有现时义务,且无法判断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亦无法计量可靠金额。
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上述违规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应该确认负债(即应付票据),前期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但是,公司存在没有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判断是否计入预计负债。
公告最后,通葡股份表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吉祥嘉德、实际控制人尹兵对公司尚未解除的担保事项高度重视。
公司控股股东吉祥嘉德、实际控制人尹兵正在采取包括积极筹措资金、抵押物,与相关方面积极沟通、聘请律师积极应对等措施,推进化解公司涉及的尚未解除的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吉祥嘉德、实际控制人尹兵承诺1个月内化解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如果不能及时完成整改,如期解决上述担保问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规定,在本月底之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文章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