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映)*ST华映: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8月25日 10:17:16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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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映: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 华映 公告编号:2020-089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14:5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1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 2《关于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提案 3《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5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如下: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特别提示:1、提案 1、2、3 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5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2的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案1。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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