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46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19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4 月 15 日向社会公开发售 1,0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713,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286,400 元。
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4月19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000082 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 3,573.39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945.44 万元,其中 2020 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42.04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4,756.58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3,006.5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 年 4 月,公司、中信证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序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款 期末余额方式 (元)创维数字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活期 2,757.69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915018800005888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活期 23,692,735.272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915018800005896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定期 637,500,000.003 深圳创维数字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9150181000045387技术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活期 6,015,229.834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1120103762710000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定期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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