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海特高新: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8月25日 9:42:46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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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 号海特国际广场 1号楼第 9-12 楼,1 楼 101-105 号房屋出租给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青云”),总面积为 6197.63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 1587.31 万元,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2、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同意公司本次出租房产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房屋出租具体事宜。
因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因此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构成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房屋出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TXJN6K4、法人代表:周裕康5、注册资本:100 万元6、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不含住宿)、会议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工艺美术品。
7、股权结构: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步青云 10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
8、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9、经查询,步青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1 号楼第 9-12 楼,1 楼 101-105号房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步青云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交易有失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出租人: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人: 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合同标的及价款:出租人自愿将成都市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1 号9-12 楼,1 楼 101-105 号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建筑面积为 6197.63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 1587.31 万元。
2、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3、支付安排:承租人采用分期付款,于每期到期日前 10 日支付下期租金。
4、协议生效: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本次房屋出租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让等事宜。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步青云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经营性往来,提高公司资产的收益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总金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为 1.96%,占比较低,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八、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除上述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步青云无其他关联交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74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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