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2020年9月9日 4:33:22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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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6: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9-09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受让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
关于本次关联/连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1、李东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上述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黄天祐、李玲、汤谷良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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