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租金贷了吗?
2020年6月中旬,一条来自1600公里外的甘肃某仲裁委的短信——商业保险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标的约为4600元——让身处上海的陈先生为之一惊。
据陈先生回忆,2016年大学毕业,当年5月与上海某A公寓签订了租房合同,“押二付一”。
2018年10月,某A公寓一纸公告宣布遭遇资金链危机。
包括陈先生在内的数万名租客被房东勒令搬家,而那“押二付一”的两个月房租押金始终没有要回来。
近期,成都大学毕业生张洁,通过“某B公寓”租房时,原本说好短租两个月,租金1030元/月,最后却在中介人员的“引导”下,签下了一份借款12360元网贷合同,租期1年。
据了解,这种“被租金贷”的案例屡见不鲜。
去年3月,央视《焦点访谈》节目针对一起租房纠纷事件做过一期节目。
主人公和以上的陈先生、张洁的租房经历如出一辙。
这些案例中,有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也有“首月立减”“免押金无服务费等优惠活动”的诱导,在租客签完租房合同后以为可以安心入住,却被告知“要填写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后才能租房”“必须租期1年才能享受月付优惠”等等,直到贷款下放通知的消息到来,租客才意识到“被租金贷”,原本一个简单的租房行为变成了“借贷+租房”的行为。
“租金贷”的初衷是好的
近年来,随着房价水涨船高,人们的收入并没有随房价的速度同步上涨,反而租房成为大多数人的不二之选。
在“租金贷”出现的时候,大家都认为其对租客来说是好事,通过金融机构或第三方财富公司垫付一年的租金给中介公司,租客享受到的是按月付租的便利,其经济压力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对于长租公寓而言,可以短时间内快速拿到租金。
这种模式减弱了租客和长租公寓之间的交易障碍,对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了一定的补充。
但万万没想到,“租金贷”却偏离了初衷,异变成融资套利的工具,成为长租公寓加杠杆的一大利器。
其当中涉及租户、贷款平台、房屋中介、房东等多重关系。
在实操中,不少租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租金贷产品。
在实际获得贷款后,长租公寓方可能会违规动用资金池,将该部分资金投入于争抢房源的竞争中,甚至挪作他用。
一旦中介这个中间环节出现问题,房东、租户、贷款平台都将陷入尴尬境地。
个别“租金贷”做法败坏行业声誉
在租金贷这样一个链条中,中介公司不再是促成房东和租客签约的居间服务机构,而是变成了汇聚大量房源的房屋代理平台。
现实中,出现过许多中介平台拿着以租客名义贷的资金进行投资、收购房源、扩大业务,最终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导致“跑路”“倒闭”的案例,致使租客和房东蒙受巨大损失,维权之路漫漫无期。
“霸王条款、骗子公司、黑中介、人去楼空……”等在网友的声讨中浮出水面,原本一个向好的金融产品,如今却成为“过街老鼠”。
个别长租公寓推行的“金融贷”“租金贷”产品带给租客的伤害,犹如“几粒老鼠坏了一锅汤”那样,败坏了整个住房租赁行业声誉。
如何制衡“租金贷”等金融产品平台发展
作为租金贷链条的一环,长租公寓、金融机构对此负有重要责任,它们在关键的风控环节中的角色缺失,也是问题爆发的根源所在。
2019年12月,六部委下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在“租金贷”方面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可采取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查处等方式,防范化解风险;涉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影响金融秩序的,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伴随着《意见》的发布、全国各地加快P2P网贷平台清退的步伐,长租公寓市场监管及租金贷乱象势必会得到有效遏制和约束。
城城找房相关负责人认为,长租公寓发展之路任重道远,面对“租金贷”这种新鲜事物仍需理性看待。
虽然城城找房未涉足“租金贷”服务,但对于那些恶意聚拢资金池以加快企业扩张侵害租客、业主权益的行为,都是无法容忍的。
城城找房作为一家长租公寓企业,始终秉承“按月付租、无中介费”的租房模式,以保障租客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城城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