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陷入内幕交易漩涡 或存在诱空型虚假陈述
(转自新浪财经)
9月18日,一则通告将王府井 送至舆论风口。
9月18日下午,在证监会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吴某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的情况。
据证监会通报称,2020年6月9日晚,王府井公告称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
交易监控发现部分账户在公告前大量买入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就此,证监会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发现吴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获取内幕信息并大量买入“王府井”股票,获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内幕交易。
回溯王府井过去几个月的股价走势,自4月27日起,王府井股价开始接连上涨,截至6月9日王府井获得免税资质消息公布之时,其股价累计涨幅超过140%。
7月9日,王府井股价达到最高峰79.19元/股,距离4月27日的收盘价12.26元/股,股价的累计涨幅突破545%。
然而,在这暴涨的股价背后,王府井2020年一季度的财报显示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150.16%,在无任何利好消息的情况下,王府井的股价却一路向上,引发了市场对于内幕交易的质疑。
在6月10日发布公告后,王府井便遭遇实名举报,面对质疑,王府井一再否认,称公司在相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然而三个月后,情况却遭到了反转,王府井股票被证监会查出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表示,从证监会通报情况和6月12日王府井发布的《王府井关于免税品经营资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看,2019年4月公司及首旅集团开始申报免税品经营资质业务,到2020年6月9日晚间王府井发布《关于公司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公告》,内幕信息形成到公开的期间为2019年4月到2020年6月9日。
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王府井股票交易,属于内幕交易。
张志旺律师认为,对内幕消息不知情的投资者而言,在2019年4月前持有王府井股票,而在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9日期间卖出的;或者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9日期间买入又卖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出索赔。
当然,证监会对吴某某涉及王府井股票内幕交易案尚没有作出最终处罚,泄露内幕消息和利用内幕消息交易的涉及人员,内幕消息的形成时间等,需要等待证监会最后结论。
免税牌照,今年是资本市场大热门话题,证券市场对此非常敏感。
所以免税牌照的申请及取得,均会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波动,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
2019年4月王府井及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就开始申报免税品经营资质业务,那么至少至申报之日起两日内公司需向资本市场公告,但在今年媒体作了相关报道,股价也大幅波动,王府井仍隐而不发,甚至对媒体报道进行澄清,严重误导了不知情的投资者。
这不得不提出质疑,王府井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王府井如果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张志旺律师认为,这是一种诱空型的虚假陈述行为,投资者索赔的条件,应当与内幕交易索赔一致,但赔偿主体应该包括王府井公司本身。
相关证券:王府井(600859)
(来源:张志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