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钢研高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9月29日 9:17:06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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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9-2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德凯和青岛新力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由于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河北德凯和青岛新力通其他股东共同为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平、对等,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兴雷、艾磊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出发,在控制公司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控股子公司,在盘活公司资金,保障公司整体健康运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保障了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本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兴雷、艾磊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曹 伟 田 会 曹 真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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