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公告日期:2020-09-28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0〕137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22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奉悉。
我们已对落实函中所提及的九洲集团公司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九洲集团公司本次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 泰来九洲电气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 45,759.87 18,000.00电项目 B 项目2 泰来九洲电气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 42,765.63 17,000.00电项目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合计 103,525.50 50,000.0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投产后,公司将扩充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布局。
我们对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九洲集团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计算,本次计算的假设前提如下:1. 募投项目达产前数据系根据九洲集团公司2020年1-6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乘以 2 计算得出相关数据年化后的金额;2.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前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30,766.03万元,按 5.65 元/股的转股价格全部转股,公司股本增加 5,445.32 万股;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 万元,按转股价格 8.29 元/股(2020 年 9 月 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全部转股,公司股本增加 6,031.36 万股。
假设达产前和达产后,上述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已全部转股。
3.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 B 项目、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达产后运营期内将共实现总收入 311,507.3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2,742.91 万元。
假设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的收入、利润能够实现,达产后募投项目年均发电收入为 12,460.29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4,909.72 万元。
4. 达产后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按照达产前数据加上募投项目年均收入和年均净利润计算得出。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前后,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表:项目 达产前 达产后 增幅或变动营业收入(万元) 103,392.19 115,852.48 12.05%净利润(万元) 9,217.63 14,127.35 53.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16.33 13,226.05 59.04%净利率 8.92% 12.19% 3.28%每股收益(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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