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重整计划将于12月16日审议 未来值得期待
11月30日晚间,永泰能源公告,将于12月1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同日还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参与调整的出资人为截至2020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泰能源股东组成,以永泰能源现有总股本1,242,579.53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7.8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979,196.88万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资产优质业绩向好奠定债务重整根基
永泰能源是民营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电力、煤炭和石化为公司三大主业,且各业务之间产业协同性较好、区域布局较优、经营现金流良好。
展开来看,电力业务方面,永泰能源所属电力总装机容量1109万千瓦,所属电厂主要分布在江苏、河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是当地主力电厂,电力机组单机容量大、技术参数高,并且正在加快清洁能源、热电联供及售电业务的拓展,竞争优势明显。
煤炭业务方面,目前公司拥有优质煤炭资源储量总计38.43亿吨,现有在产的主焦煤及配焦煤煤矿总产能规模为975万吨/年,在主产地区域影响力较大。
石化业务方面,所属华瀛石化大型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项目位于国家规划的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已经于2019年10月17日开展试运营,该项目拥有1座30万吨级和3座2万吨级油品码头,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公众油品码头,项目全部投产后将形成2150万吨/年码头吞吐能力、1000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力和1000万吨/年燃料油调和加工能力。
同时,项目拥有115万立方米油库(其中109万立方米为保税油库),是全国最大规模的民营油品仓储及保税油库之一,具备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资格,项目竞争优势明显。
与此同时,公司一批优质产能正在加快建设,陆续投产后将成为永泰能源新的经济增长点。
其中,南阳电厂第二台100万千瓦机组将于年底或明年初投运,华兴电厂二台40万千瓦天然气联合供热机组计划于年底投运,丹阳华海二台10万千瓦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裕中电厂120万千瓦的供热项目年底向郑州供热,华兴电厂供热管网随着二期的建成将同步投运,周口电厂的供热规划正在推进。
除资产较优之外,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且成为违约企业中业绩最好的公司。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永泰能源今年前三季度仍实现营业收入157.38亿元,同比增长2.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5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亿元,同比增长129.11%。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永泰能源自2018年债务违约以来,连续两年实现净利润和扣非净利同比增长,并且增幅双双超过50%。
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逐年上涨,2019年已高达51.69亿元,而2014年这一数据仅为19.8亿元,年复合增速为21.16%,保持了良好的经营“造血”能力。
主动作为成效显著债务重整稳步推进
2018年7月,永泰能源因流动性困难出现债务违约。
债务问题发生后,永泰能源积极主动推进债务问题解决,实际控制人敢于担当,主动走到前台,出任公司董事长,极大增强了各方的信心,稳定了各方预期。
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2018年8月23日,成立了以国开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的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
公司积极协助债委会开展工作。
按照债委会确定的“资产处置+债务重组”核心思路,剥离无效及亏损资产,加快非主业资产处置,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并盘活资产,通过“以股抵债+留债延期清偿”,妥善处置存量金融有息债务,实现公司财务可持续发展。
2020年8月6日,债权人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永泰能源进行重整的申请;9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对永泰能源的重整申请,公司债务重组进入实质程序;9月29日,因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且运转正常,晋中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从债权人申请到法院裁定受理仅1个多月时间,充分体现出了公司债务重整工作获得了多方支持。
11月17日,永泰能源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刚刚顺利召开,《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
其中同意表决事项的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共433家,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2.52%,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99.94亿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74.82亿元的80.02%。
表决结果充分表明了债权人对永泰能源重整的高度认可。
通过各方救助帮扶措施和自救措施努力,永泰能源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稳定、经营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关系稳定的良好局面,公司不欠税、不欠薪,没有民间借贷、没有违规对外担保,债权关系简单清晰,债务重组获各方支持,为化解债务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整方案将充分保障各方利益开启新发展征程
据永泰能源公告,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大体为:本部采取司法重整,下属公司债务由债委会牵头进行协议重组,将通过债转股和留债债权延期并合理调整利率水平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出售公司非主业资产,将公司负债结构调至合理水平,提升公司业绩,从根本上保护全体债权人及中小股东权益。
据了解,公司正就重整计划与全体债权人沟通,取得了已沟通的大多数债权人的支持,并就重整方案与部分股东进行了预沟通,已取得了已沟通的大多数股东支持。
此外,对于广大投资者比较关心的永泰能源债转股价格,公司在之前公告中表示,若重整完成后,新老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不低于现有水平。
对此,专业人士分析指出,永泰能源很可能以每股净资产作为转股价依据,相比大多数以大幅高于净资产的价格实施债转股的上市公司而言,公司转股价格是最优的。
权益调整方案显示,为保障永泰能源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各方对永泰能源未来发展的信心,充分体现控股股东的担当与对永泰能源的支持,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集团”)自晋中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五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永泰能源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永泰能源与所属子公司相关核心管理人员、永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管理层人员(前述人员以公司已披露的增持公告中相关增持人员为准)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
这也充分体现了永泰能源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管理团队对公司重整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同时,为了实现债权人有序退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受让本次转增股票的债权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转增的永泰能源股票;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后每个季度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转增的永泰能源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六分之一(每个季度可减持但未减持的本次转增的股票,可累计至以后任意季度减持)。
方案显示,永泰能源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
重整完成后,永泰能源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将提升持续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也将成为更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司法重整是近年来发生债务危机的上市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有效方式之一,从案例来看,近几年实施司法重整的上市公司都取得了成功,并有效化解了债务问题,截至目前,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司法重整失败。
永泰能源资产优质,生产经营稳定向好,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暂时的流动性困难,本次重整将大幅降低资产负债率,通过债务延期优化负债期限结构,通过调降利率大幅减轻财务负担,重整将大幅提升公司业绩。
重整计划在12月16日表决通过后,公司将彻底解决债务问题,实现“涅槃重生”,股票估值也将得到快速修复,债权人、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得到更好保护。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