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九洲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日 9:48:00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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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12-31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6,388.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张成武 丁云龙 刘晓光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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