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莱美药业: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月16日 11:53:27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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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5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020380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 实函的回复》。
根据深交所对本次《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意见 落 实 函》 回 复 进 行 了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 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1 月 15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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