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 出席会议情况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独立意见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10次董事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独立意见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二、 202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202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 在2020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前,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 《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5.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6.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二) 在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三) 在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 关于SSP平台中国区域研发及商用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四) 在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基础设施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五) 在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六) 在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七) 在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除前述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