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聚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1年4月29日 9:47:22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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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监事 3 名(其中监事冯永煊先生传签),会议由公司监事于淼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586.26 万元,同比下降 15.42%,实现营业利润 4,757.71 万元,同比增加 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25万元,同比增加 25.98%。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及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计划,考虑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综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存在缺陷的,在对外担保、现金管理审批程序方面,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损失的情况。
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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