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山东黄金(600547)
对赤峰黄金王国菊违法减持应该不应该重罚?中小投资者权益要不要保护?
网友回复
渊默游杭州:
凡是达到5%的股份之后,如果没有公告继续减持,属于违反证券法204条规定的减持行为。证券法204条规定,当事人对限制转让的证券在限制期内进行买卖的,要处以买卖证券等值金额的罚款。
渊默游杭州:
证券法204条规定,当事人对限制转让的证券在限制期内进行买卖的,要处以买卖证券等值金额的罚款。
等额罚款!等额罚款!等额罚款!
食柚动物:
不杀一儆百吗?
股友zFnLrG:
12386证监会举报电话
渊默游杭州:
不重罚将来大股东非法减持的规定谁遵守?那证券法204条,不就是卫生纸了吗?有钱就任性,有钱就违法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