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四维图新(002405)
前一期股权激励方案的考核指标就很宽松,当时问上市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说公司处于转型期,能实现这样的利润增速已属不易。公司转型这么多年,去年宣告说转型成功,可是最新一期的股权激励方案还是按照这样宽松的考核标准,转型成功后也就这么一点利润增长率?!更可恨的是,公司的管理层利用二级市场股价的高估值,在股价高位大笔减持股份,再利用高管的优势身份让董事会通过股权激励方案,自己给自己授予股票期权,以极低的行权价格和非常宽松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所谓的“股权激励”;关键是,这样的“股权激励”套路还反复被使用,这种行为是否可以向证监会投诉?
网友回复
SOMI:
合法抢钱——股权激励,致富有道,如同贼盗
ws2013026:
没用,它们都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