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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002590)
公告日期:2018-06-1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用1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1)公司与万安投资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2)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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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永德信:
都是散户的血汗钱,拉升股价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