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奋达科技(002681)
公告日期:2018-06-16奋达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1.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大会通知》”),经本
网友回复
冬日暖阳168:
毛事儿没有啊
不再沉默12:
可以死去了
股友GUIXul:
分红呢
不倒翁16:
议题是啥?
探讨大粪卖多少钱一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