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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2018-05-14年报问询函公司回复_NMK30026_联建光电(300269)
300269_联建光电:2018-05-14年报问询函公司回复_NMK30026921157816HF2018-06-12查看原文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于2018年5月15日收到深圳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54号),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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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股中的黑洞:
发表于 2018-06-1507:04:58一、请说明公司是否履行配合审计义务,并结合专项说明解释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后续解决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公司已完全履行了配合审计义务,具体如下:
1、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认可各自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责任,包括: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治理层对财务报告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司管理层已及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会计师所需的其他信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证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公司内部人员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