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三丰智能(300276)
公告日期:2018-06-15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1、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1093.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二、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网友回复
云中天使1:
看来我们也得跑了董事监视都不玩了小散再扛着就是自杀虽然割肉痛但总比血本无归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