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天龙集团(300063)
公告日期:2018-06-20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维护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第四条 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第五条 对外捐赠应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
网友回复
发财树200:
穷的叮当响,还捐赠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