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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省发展改革委回应充电桩建设使用热点:长期租用车位也可申请安装充电桩 06-19

2018年6月20日  18:21:35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64人次

网友提问:

盛弘股份(300693)

省发展改革委回应充电桩建设使用热点:长期租用车位也可申请安装充电桩06-19 21:43 来源:金羊网 19日,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公众有关充电桩建设使用的相关热点作了详细解读和回应。热点一: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物管不同意怎么办?回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的意见。物业管理机构拒不出具相关意见的,由当地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落实。目前该项工作由省住建部门会同各地级以上政府负责。热点二:居民区充电桩用电问题怎么解决?回应:广东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指引》已对充电设施的报装有明确规定。省有关意见再次明确,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并免收充电设施业主接网费用。因充电设施建设需对变电设备扩容的,扩容工程按原变压器资产权属由权属人出资建设。热点三:长期租用车位能不能申请安装充电桩?回应:按国家有关通知要求,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

网友回复

疯鼓红牲:

发这些有毛用,还有三个地板才能让散户喘口气,然后小抬一下套一批新韭菜,直奔十而去

木木林007:

呵呵,还得看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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