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包钢股份(600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关于股票补充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包钢集团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展质押融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9月30日和2017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7-071、(临)2017-072和(临)2017-067)。受公司股价影响,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包钢集团于近日将持有公司的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528,670,150 股在三家公司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如下:包钢集团于2018年5月29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无限售流通股8,670,150 股在中金公司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由中金公司于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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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海飞鹰: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 2018年 5月 31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0,683.44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
2,491,465.55万股,占包钢股份总股本的54.66%。本次补充质押后,
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1,227,056.07万股,占持有总额的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