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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603878)
公告日期:2018-06-2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问询函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于2018年6月14日下发了《关于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第06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提及如下问题: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限制性股票第一年的解除限售条件仅需满足2018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相比于2017年不低于5%,第二年的解除限售条件仅需满足2019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相比2017年的增长率不低于10%。请补充披露:(1)公司设置上述解除限售条件的具体依据,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是否偏低;(2)上述业绩条件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稀释中小股东股份的可能;(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作为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独立财务顾问”)立即向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不锈”或“公司”)采取电话询问、面谈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并对问询函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1、设置上述解除限售条件的具体依据,与同行业公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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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Rrx6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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