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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浙商证券与李欣沆瀣一气、助纣为虐天理不容

2018年6月26日  10:40:0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56人次

网友提问:

浙商证券(601878)

浙商证券接受接受李欣的股权质押是明知故犯、严重违法。因为李欣持有的27813840股银江股份公司股票是对银江股份收购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的担保,此项担保股份资产是不可以再到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的。这一简单的法理浙商证券岂敢践踏!浙商证券必须为此承担一切经济后果。银江股份公司同时将李欣和浙商证券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相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做出符合法理的公正判决,近6万银江股份公司的股东密切关注着此案的进展并坚信银江股份公司必胜!因为银江股份诉李欣上市公司收购纠纷案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8月3日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定银江股份公司胜诉。国法不容践踏、天理不可违!!!

网友回复

發哥168:

践踏了怎样有钱就这么任性,假药停还可以回来拿地办厂呢

窥牛浪:

没想到浙商证券如此之差。

窥牛浪:

作为担保,李欣持有的银江股份已处于质押状态,未经银江股份同意李欣持有的股份是不可以进行融资质押的。同一股权一方面作为担保抵押,一方面又进行融资质押,就相当于一个姑娘同时嫁了两个婆家。

中文221:

楼主发这样的一篇东西想干什么?想表达什么?傻bi一个!

华哥838:

银江股份吃si吧

利之牛:

李欣将用于担保的资产又拿到招商证券进行融资质押,严重违法。招商证券接受此违规质押使李欣的违法阴谋得以实现,招商证券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招商证券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股友EjkHq7:

浙商不是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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