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隧道股份(600820)
国务院在审议该意见中提出: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将在商业一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中选取,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一般不实行;中央二级以上企业及省级国有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试点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即对于国有独资企业不能单一使用员工持股进行混改。政策还明确规定了,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34%,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个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同时规定员工应以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入股价格,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从持股方式来看,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
网友回复
茅台94年:
如果真是这样隧道股份的员工持股计划岂不是泡汤了。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