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步森股份(002569)
公告日期:2018-06-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ALLBRIGHTLAWOFFICES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问询函》之专项法律意见二零一八年六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之专项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的委托,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于2018年6月6日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106号《监管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及经办律师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法律意见。本专项法律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正文问题二、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已触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如是,请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网友回复
龙兴天下888:
守护你,到天明!!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