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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中联重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6月30日  11:23:40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49人次

网友提问:

中联重科(000157)

公告日期:2018-06-30 FANGDAPARTNERS上海Shanghai·北京Beijing·深圳Shenzhen·广州Guangzhou·香港HongKonghttp://www.fangdalaw.com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 电子邮件E-mail:email@fangdalaw.com北京嘉里中心北楼27层 电话 Tel.: 86-10-5769-5600邮政编码:100020 传真 Fax: 86-10-5769-578827/F,NorthTower,BeijingKerryCentre1Guanghua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0,PRC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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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dSflwK:

搞些啥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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