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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润)根据证券法,可以界定为公司信披违规嘛?请看复制的证券法资料

2018年7月1日  10:16:35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65人次

网友提问:

*ST海润(600401)

第六十七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网友回复

财神到10:

没有用的。

平平谈谈才61965:

杨怀进是持有股份超过百分之5以上的股东,记住仔细看条文,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公告的,他被刑拘了怎么控制公司,其持有的股份怎么保证以后就是他的?一般刑拘期间,国家都是暂定被拘留人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查清事实之前不去定罪,可是谁又能够保证结案后他持有的股份不被作为犯罪所得没收?我和杨某没有恩怨,我所讨厌的是为啥这么大的事情,公司不公告,停牌也不一定,但是个人觉得,这事应该公告,我写这些,如果触怒了杨先生,那我说声对不起,我所讨厌的是此期间管理公司的管理层,为啥这事不公告,任由群主交易,一块钱多的股票,大家伙根本不知道莫名其妙的挨了四个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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