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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18年7月2日  13:59:34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66人次

网友提问:

康盛股份(00241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日期:2017-5-27各市场参与人:近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9号)。根据该规定和相关法律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上市公司加强《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提醒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别应当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二、在本所完成与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联合调试前,本所将根据相关临时安排,为股东办理其按照《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业务。三、请各会员单位加强《实施细则》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并按照本细则及本所相关要求,做好各项技术、业务准备和落实工作。四、本所对相关减持股份的行为进行监管,发现违规的,将按业务规则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处理。五、《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有疑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咨询本所:电话:400-808-9999;

网友回复

SG迷情9238:

解禁不是减持,不用害怕。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票属于特定大股东。减持必须提早15天发布减持公告,说明减持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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