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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603665)
公告日期:2018-07-0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 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15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GrandallBuilding,No.2&No.15,BlockB,BaitaPark,OldFuxingRoad,Hangzhou,Zhejiang310008,China 电话/Tel:(+86)(571)85775888 传真/Fax:(+86)(571)85775643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二〇一八年七月康隆达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 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致: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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