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北京文化(000802)
1。分账的原则遵从广电总局2008年和2011年两个文件的规定2。总票房首选扣除5%的电影专项发展基金和3.3%的营业税3。剩下的钱影院拿走57%,制作方+发行方拿走43%4。制作方按照事先约定支付给发行方一笔费用5。剩下的钱扣除成本后,制作方和投资方按约定分成。对于《我不是药神》来说,北京文化既是投资方,也是主发行方。投资的比例在10-20%之间,发行方和制作方约定的发行费为6千万。大家数学好的,可以估算一下,要是药神的票房到了15亿,对北京文化的业绩贡献会有多少
网友回复
股友R83zws:
《300000万票房*(100-8.3)%-6000》*43%*15%=17356.95万元
股友R83zws:
6000万元另外加上:6000+17357=23357万元
股友R83zws:
扣除所得税25%和其他杂费,最后打个七折自己算
趁热拿铁:
嗯,片子制作成本按1亿算,北文的投资比例按15%算,北文发行费占比按65%算。 总票房达到15亿时,对北文的业绩贡献为税前1亿左右。
通哥决战千里:
北京文化获3.3亿
趁热拿铁:
哪有那么多,按总票房15亿算,投资成本假定为1亿,北文发行费占比假定为65%,投资比例假定为15%,那么北文在药神上的税前收入才1亿多一点,税后对业绩的贡献估计在每股 0.1-0.15之间吧
炒股有了20年:
全仓买入
亘古不变以应万变:
战狼的套又来了吧
股友R83zws:
15亿票房太保守了。
西方小股民:
我预测票房超过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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