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步森股份(002569)
当时是步森股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担保合同,他代表的是步森这家企业,而不是他个人。所以步森应尽快承担代偿责任!!!
网友回复
股友0dsC8e:
有病吧,没有经过懂事会同意的担保都是不合法的,不然国家那么多上市公司还不乱套。
n108113327304550:
发表于 2018-07-0316:34:47近期,信融财富发布关于敦促步森股份履行4000万元担保代偿义务的公告,步森担保的4000万元借款项目其借款企业未及时还款,步森股份在此项目中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信融财富4000元“催收涵”到底能不能兑现1
接着,步森董事长赵春霞在其控股的爱投资平台论坛中发表了简单回复。
信融财富4000元“催收涵”到底能不能兑现2
接着步森也发布了澄清公告:
信融财富4000元“催收涵”到底能不能兑现3
整个事件简单梳理一下:信融财富出借一笔4000万元给到步森股份做担保的借款公司,到期借款公司无力偿还,信融财富直接找到担保公司步森股份,可能沟通不畅,最终选择公布公告,并且点名董...
n108113327304550:
发表于 2018-07-0316:40:56下面是从互联网上整理了一些类似案件的方律依据:
201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及效力问题的处理思路中指出“我们认为,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即使未经股东会决议,也不宜笼统认定该担保无效,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规定属于公司对内...
ftai:
又来了个二哥脑的楼主,哈哈哈哈。
干就是干:
你们太傻了,去投资p2p,就为了那点高利润,信融估计也要完了,最后的挣扎,为稳定他们的投资人短暂的情绪。假如p2p踏雷就全完,倒闭你们也完。
股友Sn6Nif:
法盲,都什么时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