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三维丝(300056)
公告日期:2018-07-03关于对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75号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你们作为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洛卡”)的原股东,于2014年11月17日与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约定:由三维丝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北京洛卡承诺期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如北京洛卡未实现业绩承诺或发生减值,你们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的三十个工作日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三维丝于2018年4月2日披露《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北京洛卡未实现业绩承诺并发生减值,你们应当向三维丝补偿股份2,038万股并返还现金122万元。截至目前,你们仍未履行上述补偿义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们按照《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我部将视你们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同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作出的承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此函告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8年7月3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
网友回复
狂战士3:
搞这帮人
用户e2u1491e20:
明天怕下啦
flyco1228561:
利好
孤傲炒股:
这明明是利好。
东方高大青山峰:
要送股了
abb950:
我今天t飞了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