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山大华特(000915)
2002年买了地,交了钱,2018年说无效就无效了,但是合同即使无效,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纵观全案,合同无效是因为违法了法律规定,而作为出卖方济阳政府显然是知法犯法,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而作为山大华特系企业法人基于对政府的信赖而与之交易,基本没有什么责任。济阳政府除退还土地款外,还应赔偿土地增值的差价损失。山大华特聘请的律师还有山大的法律教授难道就不知道吗?
网友回复
bt003:
民不与官斗!
格韵投资:
山大华特实际控制人是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