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阳光私募基金的购买流程是什么
郴州天一 :
是一种资金信托,按先“筹资”后“投资”的流程进行操作。《操作指引》第21条明确了信托公司是私募股权基金信托中的独一受托人:“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有一些其独有的特征:1,发展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具有相对健全的法律环境2,资金募集的一次性和多次性资金募集的"一次性"是指信托公司在募集资金时要求投资人的资金要首先到位,在全部募集到位后受托人方可进行投资和经营,这样,投资人无法分期出资,这样就可以避免后期资金不到位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金募集的"多次性",是指信托公司募集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开始运作发行。3,资金托管制度在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信托财产必须委托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保管银行,并根据信托合同规定的资金用途向第三方保管银行申请资金使用。受托人可以对托管行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但是必须符合信托文件的规定,否则保管人有权拒绝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同时没有受托人的指令,保管人也无权动用被保管的资金。资金托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对信托公司起到制约作用,有效防范信托公司的道德风险。4,避免双重征税5,受益权分层结构设计信托公司在设计信托计划时,为了使投资者的权益有保障,往往会把受益权设计成分层结构安排。6,高风险、高收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