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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四通新材:关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2018年7月11日  19:17:11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81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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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300428)

公告日期:2018-07-11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经核查,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深圳红马创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多恩新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立中明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立中拓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立中新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本次重组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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