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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汽轮B(200771)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 第36号)。 36号令是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深入贯彻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举措,对调整优化监管职能、精简监管事项具有重大意义。36号令与2016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共同构成了覆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非上市公司国有产权,较为完整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在企业国有资产规范运作、国有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统一制度、统一规则。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对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进行规范,其后又陆续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事项进行规范。此次将原分散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集中,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类型进行补充完善,修订形成了统一的部门规章,既提高了制度的集中性和权威性,又方便企业执行。此次部门规章的发布单位由此前的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两部门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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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7Y8qs5:
重点条款:
第三十三条 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存在下列特殊情形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一)国有股东为实施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公司,并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全部回购上市公司主业资产的,股份转让价格由国有股东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估值结果确定;
这一条国有股东(杭汽集团)根据中介机构出具30日每日加权平均计算国有股转让价。小朋东喜欢股价上去,受让国有股者希望股价越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