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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600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关于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将暂时出口货物复运进境违规案的处罚决定(黄关缉违字〔2017〕0032号)发布时间:2018-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关缉违字〔2017〕0032号 当事人: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南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海关注册编码:3718952868 2017年6月18日,当事人以暂时进出货物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钢套筒2个、钢铁架2个,申报运抵国为泰国,其中钢套筒申报CIF总价人民币14520元,钢铁架申报CIF总价人民币5800元,报关单号425820170000542067。该票货物申报时当事人办理了海关保函,保证6个月内复运进境,复运进境期限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1月22日,当事人将上述的2个钢套筒复运进境,进口报关单号425820171000201277,但另2个钢铁架在规定期限内未复运进境。经海关计核,上述违法货物的价值为人民币4624元。 主要证据: (1)相关进出口报关单; (2)暂时出境货物审批材料; (3)税款计核证明书; (4)《查问笔录》; (5)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等。 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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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象:
小散看看这种垃圾公司的套路。所谓的“保密协议”,货可能是拉出去扔公海了,要不然有什么好保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