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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
公告日期:2018-07-11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1、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11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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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聪聪:
恭喜今天上车的人.等数板.
黄陂区93:
什么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