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安人寿2018年开门红产品—天安人寿幸福源深受消费者青睐,但是在购买时建议提前了解保险责任。据了解,天安人寿幸福源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以及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1、养老年金: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在每一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按下列领取方式给付养老年金:
①按年领取养老年金的,年领取金额=基本保额×100%;
②按月领取养老年金的,月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085。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和70周岁四种之一,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其中一个年龄作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二者取大给付,合同终止。
3、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交费期间内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提示:天安人寿幸福源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以及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需要详细了解保险责任,确保自己的保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