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者由于各种原因将股票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遗失,应及时到证券登记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办理挂失手续。
1、丢失的证件为资金账户卡或磁卡,到证券营业部开户柜台重新补办即可;
2、丢失的证件为股票账户卡,办理手续有两种情况:
第一,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办理挂失手续;
第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办理挂失手续。
对于没有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股票账户的挂失仍按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原有规定由当地证券登记机构负责受理。
如原账户内没有股票,且身份证没有丢失,即可办理新股票账户卡。
如原账户有股票,上证账户则由登记机构通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原账户冻结,另开立新账户,并申请将原账户的股票过户到新账户上,过户时间为5个交易日;深证账户则须到代理券商处开具资金冻结证明,过户时间为3个交易日。
如账户内有本上市股票(未上市送股、配股等)则暂不能办理过户,须持该股票上市的当天或前一天,再到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转人新的股东账户内。
办理法人股东账户挂失时,挂失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②法人代表挂失申请授权委托书;
③法人代表重新开户授权委托书;
④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原法人股票账户有记名证券的,应缴纳过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