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出错,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市民自己提供了错误信息;
二是其他人利用各种违规手段,盗用市民名义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
三是有关工作人员因疏忽将信息录入错误;
四是计算机在处理数据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技术性错误。
如果市民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有误,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反映出错信息,要求核查、纠正:
一是由市民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
二是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
三是可以委托直接涉及出错信息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
如果市民对最终处理结果有争议,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加入个人声明。
此外,个人发现信息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银行。如果市民的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发生了变化,要及时到银行等机构去更新个人信息,这样商业银行就能将市民的最新信息报送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也就能更全面、准确地记录市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