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间,ST巴士(00218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等规定,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公告显示,ST巴士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巴士进行立案调查。ST巴士表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同日晚间,ST巴士披露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在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5.91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19%,对应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0.33亿元,同比下降2272.45%。对于净利润巨额亏损的原因,ST巴士表示主要系本期巴士科技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及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需要指出的是,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5月2日起,“ST巴士”变为“*ST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