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更新:
浦发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本活动期间内使用浦发信用卡进行一般签账消费、预借现金、商场分期和自由分期付(以银行记账日为准),按照下述标准逐笔计算积分:
(1)人民币一般签账消费或预借现金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1分(麦兜主题信用卡一般签账消费或预借现金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2分),所有通过国际卡组织(VISA\MasterCard\JCB\American Express等)转接的外币一般签账消费或预借现金均以人民币记账,按入账后满1元人民币可获得积分2分,元以下的角分均不计入,积分将合并计算;
(2)商场分期每月应摊还款额本金部分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2分(浦发私人银行美国运通信用卡、麦兜主题信用卡商场分期每月应摊还款额本金部分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4分),自由分期付每月应摊还款额本金部分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1分(浦发私人银行美国运通信用卡、麦兜主题信用卡自由分期付每月应摊还款额本金部分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2分),元以下的角分均不计入。
浦发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以下情形不累计积分
积分适用范围不包括:
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公共事业费、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消费,也不包括网上消费、“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滞纳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