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融资买入证券时,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证券可供融出;
(2)投资者加上本次融券金额的累计融券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
(3)执行该笔交易投资者所需保证金不超过其当时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4)委托价格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申报价格要求。
满足上述条件,证券公司才能把投资者融券卖出指令申报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