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5月2日午间公告称,近日收到子公司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奚圣虎家属提供的灌南县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经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奚圣虎已于4月26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执行逮捕。
公司同时公告,辉丰股份及公司管理人员近日分别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辉丰股份子公司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和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灌南县人民政府《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要求,前述三家子公司均已停产并开展自查,进行及时整改。
根据公告,2018年3月21日,国家环保督查组对辉丰股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擅自开启清下水排口并间断性排水,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200毫克/升,超标1.61倍;4月9日至12日,大丰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和省厅督查组进行调查时发现,辉丰股份实施了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如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技改项目2017年实际年产量约为2400吨,超出环评审批量140%。但该项目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未经环保验收等。
(原标题:涉嫌污染环境罪 辉丰股份副总经理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