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000693)5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信披违规情形,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截至2018年4月30日,*ST华泽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四川证监局指出,*ST华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ST华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日晚间,*ST华泽发布公告称,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文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文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刘文的辞职报告自送达*ST华泽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据了解,刘文未持有*ST华泽股票,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