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5月14日晚公告称,收到阿里巴巴五个数据中心合作建设意向函。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项目将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服务费获取收入。
公告显示,若采用结算模式一,即由客户向供电部门缴纳电力服务费,上述数据中心项目服务费总金额约为40.44亿元;若采用结算模式二,即由数据港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电力服务费,上述数据中心项目服务费总金额约为82.80亿元。2017年,数据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5.2亿元。其中,99%以上的收入采用结算模式二。
公司表示,需求意向函仅为阿里巴巴向公司发出的单方意向要约,公司尚未与其签订正式协议。相关项目开工日期尚未确定,且建设期历时较长,不会对公司2018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数据中心项目需大量先期资金投入,未来一定时间可能对公司形成较大资金压力。